图为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新店坪人民法庭干警前往一里街村开展巡回审判活动 供图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星星配资
本文为《中国审判》杂志原创稿件
文| 陈坚 覃开艳 胡翔俊 吕晶
“土地征拆事宜要紧紧依靠党委,人民法庭干警要给人民群众讲清楚法律规定。”今年3月的一天,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5个人民法庭的10名党员干警聚在一起,召开该院2025年第一次人民法庭联合党支部党员大会。思想的交流和碰撞最终转化为工作优势和动力。会议室墙壁上悬挂的“党员先锋岗”牌子熠熠生辉。
坚持党的领导是湖南省三级法院(以下简称“湖南法院”)人民法庭工作的根本保证。湖南法院所辖的人民法庭共有911名党员干警,分布在167个党支部,犹如一座座“战斗堡垒”扎根在“三湘”大地上,将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定分止争的强大效能,不断赋能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探索机制、打造平台、落实举措……从无到有,从探索到推广,湖南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每一步充满艰辛与不易,但都“踏石留印”。
01
源头治理 最和“枫”范
“每年,人民法庭干警都到农村给村干部开展培训,还经常给村民上普法课。现在,村干部的法律水平和威望都提高了。”湖南省人大代表、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禾梨坳乡古冲村党总支书记龙四清一脸自豪地细数村里的变化。两年前,为打造“无讼”村,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楠木坪人民法庭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推动人民法庭与基层党组织“资源共享、互相促进、互相提高”。三年来,古冲村无一起案件进入诉讼。五年来,芷江法院依托人民法庭这座“堡垒”,不仅高效办理了占全院一半数量的案件,还通过“党委领导、党员带头、党建下沉”模式,将20%案件化解在诉前。该院审结案件的服判息诉率达99%以上。2023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为遏制纠纷不断增长的势头,建议灌溪镇党委政府推动我庭与相关单位形成共同分析、预判、处理法律风险防控的机制。”2024年5月,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灌溪人民法庭向辖区各乡镇党委政府发出一份《近三年成讼情况分析报告》。
“报告为灌溪镇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灌溪镇党委书记邓小敏表示。2024年以来,湖南法院各人民法庭已就农村土地流转、违法用地、外嫁女和留守儿童权益维护等问题向地方党委政府或行业协会发出风险提示、司法建议、分析报告共计200余份,90%以上得到反馈或被采纳。
“张书记,近年来你们村涉彩礼纠纷越来越多。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几个涉彩礼典型案例,我一会儿发给您,您回村里也给村民讲一下……”
2024年6月14日,在灌溪镇“村(居)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培训会上,灌溪镇16个村(居)民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和村治调主任齐聚一堂,灌溪法庭副庭长童成艳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讲授法治课程。该法庭每季度均会举办类似的培训课程,课堂场场爆满。
近年来,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推动下,湖南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多元纠纷矛盾预防化解工作实施意见,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成讼率、“一站式”矛调中心建设、前端治理机制运行配合度等指标纳入各市州平安建设考核。各人民法庭陆续与省内1072个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及1674家基层调解组织建立了衔接协同机制,在各地党委和基层党组织的推动下,将45.83%的纠纷化解在源头。
02
多元共治 最合“枫”貌
“我被关了几天,还要我赔钱给他星星配资,想都别想。”
2024年11月,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淦田村的宁静突然被一阵激烈的争吵声打破。
“老李、老田,大家住在一个村,平日抬头不见低头见,有话好好说……”淦田镇派出所会议室内,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淦田人民法庭庭长喻涛试图安抚双方情绪。此前,双方因邻里纠纷发生口角,李某打伤了田某。李某被治安拘留期限届满后,派出所民警将双方请到会议室,打算协商赔偿款事宜。谁料,双方情绪激动,场面一度失控。喻涛作为淦田镇治理工作站的驻点法官立即将两人分开,并劝解他们。经过反复释法析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当场赔偿田某3.5万元。
人民法庭在化解基层纠纷中具有独特的地缘、人缘和专业优势,是推动城乡基层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环节。各人民法庭依托与辖区司法、工会、妇联、人民银行等部门建立的“总对总”矛盾纠纷化解联调机制,以“人民调解平台”为支点,通过“点对点”矛盾纠纷联合化解机制,不断提升解纷实效。
“周师傅,你是家里老大,赡养老人这方面付出最多,我们理解您有委屈。老人若在世,肯定不希望看到你们兄妹因为遗产失和。”
“老四,不要为了钱,不顾亲情呀。”今年2月,在淦田法庭“乡贤+调解屋”内,全国调解模范肖新军调解了一起涉继承权纠纷。他从法律规定入手,引导矛盾双方正确认识遗产继承,同时打出“亲情牌”,成功调解了该起纠纷。
近年来,淦田法庭持续打造“乡贤+调解屋”调解品牌,凭借乡贤“说话管用、群众信赖”优势,每年将30%案件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
多元解纷已经成为湖南法院各人民法庭化解纠纷的重要“法宝”之一。目前,在湖南辖区内,人民法庭特邀1185名调解员、657个特邀调解组织参与解纷,近三年,共委托调解纠纷181991件,委派调解纠纷44518件,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11489件。
除了将调解员“引进来”,湖南法院各人民法庭还积极“走出去”。三年来,各人民法庭干警对人民调解员开展培训1324场,为各类纠纷调处工作提供法律指引和调解指导22446次,实现了以司法调解指导人民调解、以人民调解促进司法审判的新路径。
03
积极履职 最实“枫”采
在有“湖南屋脊”之称的壶瓶山下,“两山能对话,走路要半天”仍然是不少村寨的交通现状。石门县人民法院壶瓶山人民法庭便坐落在壶瓶山脚下。
“这笔工钱,毛某已经拖欠了5年,今年家里真没法过年了。”2024年农历腊月初三,68岁的唐某找到壶瓶山法庭庭长覃道敏真情倾诉。2019年,毛某承揽了三座板桥项目的修复工程,并将其中部分劳务委托给唐某施工。完工后,唐某多次向毛某讨要工资,但毛某总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无奈之下,唐某将毛某诉至法院。
壶瓶山法庭受理案件后,立即开通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判决毛某支付唐某工资3.5万元。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时11天。该法庭在“保质”的前提下实现了“加速的正义”。
2024年,湖南法院各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22.17万件,承担了基层法院35%民事审判任务,服判息诉率达95%,平均审理周期为29.7天,将大量纠纷高效化解在基层一线。
案件审结后,虽然毛某自知理亏没有上诉,但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覃道敏考虑到年关将至,双方当事人又是亲戚,便联系辖区乡镇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给毛某和唐某共同的亲友做思想工作,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最终星星配资,毛某主动履行了生效判决。
湖南省地貌复杂,山区、湖区较多,像石门法院辖区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的路况并不少见。以前,虽然立案、审理程序可以在人民法庭进行,但执行程序只能到法院机关办理。那么,如何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湖南法院积极探索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机制,将立案、审判、执行的职能下放到法庭,让人民群众在法庭便可享受到全方位、全链条、全流程的诉讼服务。“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湖南有140家人民法庭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辖区人民群众需求,实施“立审执”一体化改革,有效解决了居住在偏远地区的人民群众胜诉后权益无法及时兑现的问题。
04
司法为民 最暖“枫”情
“呜……”随着一阵汽笛声响起,安化县人民法院平口人民法庭巡回审判船徐徐靠向柘溪水库十八渡码头。河岸上,正在巡河的李某迎上来。
2024年4月,居住在库区沿岸的李某因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被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平口法庭庭长肖智明考虑到李某年纪较大,且家庭经济困难,在征求检察机关意见后,判令其自费购买鱼苗进行生态修复,同时通过义务巡河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现在,我不仅每天在岸边巡河,宣传环保知识,还经常与爱人一起清理沿岸垃圾呢。”李某笑呵呵地介绍。他坦言,对自己曾经一时冲动触犯法律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
柘溪水库地处雪峰湖国家湿地公园腹地,山岭水域交错复杂,人民群众出行主要依靠船只。过去,柘溪水库沿岸8个乡镇涉17万余名人民群众若要参加诉讼,只能去平口法庭或烟溪人民法庭。由于交通不便,居住在稍远乡镇的人民群众去一趟法庭,路程往返至少需要花费两天。
针对库区交通条件差、水系分布广的情况,安化法院为平口法庭配备了一艘巡回审判船。法庭干警在柘溪水库1100余平方公里范围内驾船开展巡回审判,当地村民亲切地称它为“水上法庭”。2022年,该院又为法庭配置了一辆巡回审判车。从此,该法庭实现了“水陆两栖一体”常态化巡回审判。
“20多年前,老庭长背着法徽坐船去巡回审判;现在,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巡回审判船和巡回审判车,条件好了很多。”肖智明顿了顿说:“我们司法为民的心始终没变。”
2013年以来,烟溪法庭因辖区居住人口大量迁出,案件数量逐年减少,人民法庭呈现“空心化”趋势。为更好匹配办案任务、服务库区群众司法需求,安化法院将烟溪法庭合署到平口法庭办公,并通过在烟溪乡设立巡回审判点,定期开展巡回审判。此举既解决了案件数量少导致的法庭“空心化”问题,也有效避免了布局调整给人民群众诉讼带来的不便。
2022年,湖南高院综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案件数量、辖区面积、人口数量、交通条件等因素,对各人民法庭布局进行调整,形成了以综合性法庭为主、专业化法庭为辅;以乡村法庭为主,城乡接合法庭、城区法庭和巡回审判点为辅的法庭布局。调整后,湖南省共设立少年、家事、环资、道交、金融等36个专业法庭。平均每个基层法院下辖4.08个人民法庭,每3.9个乡镇(街道)设有一个人民法庭,基本形成了10公里诉讼“服务圈”。
05
强基导向 最美“枫”景
湘西永顺县芙蓉镇临崖而建,是一座拥有2000余年的古镇。永顺县人民法院芙蓉人民法庭便坐落于此。过去,该法庭办公环境恶劣,不仅外墙皮脱落、房顶漏雨,还缺少标准化审判庭。2023年,永顺法院向州、县政府争取建设资金200余万元,用于芙蓉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装备更新。
2024年1月,占地3.2亩、建筑面积近800平方米的芙蓉法庭改造工程完成。新建的芙蓉法庭不仅具备独立院落、科技法庭、阅览室、洗衣房、健身房,还配备了“云上”庭审系统。
“现在,法庭的硬件设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办公环境和生活条件改善了很多。”从小在芙蓉镇长大的芙蓉法庭庭长李石蕴颇有感慨。
这样的变化正悄然发生在“三湘”大地上。“十四五”以来,湖南省财政投入2.75亿元用于人民法庭建设,建成并投入使用人民法庭10个,新增建筑面积14775平方米,新建科技法庭156个、审判法庭90个。地方财政支持经费3352万元,为135个人民法庭解决了办公用房等问题。
比硬件升级更深刻的变化是法庭队伍建设的加强。目前,芙蓉法庭有2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1名法警和1名安保人员。总人数由原来的4人增加到如今的8人,审判力量得到充分保障。
“这几年,法院陆续选派多批年轻干警充实到基层法庭审判一线,制定新进干警法庭锻炼和法庭机关干警定期轮岗制度,对同等条件下具备法庭工作经历的干警优先入额、优先提拔,从而激发法庭干警干事创业的劲头。”永顺法院院长田丽霞表示。
2023年以来,湖南法院乘着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东风”,人民法庭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法庭干警人数相较于前三年增加了634名。平均每个人民法庭配备员额法官1.4名,法官助理1.4名,书记员1.6名。湖南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中,98名成员曾担任过法庭庭长。
站在新起点上,湖南法院各人民法庭将续写新时代“枫桥经验”新篇章,为城乡基层社会的长治久安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为人民的安宁与和谐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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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5年第9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67期
来源:中国审判微信公众号
编辑:陶羽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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